一段替亲人“出头”的网路发文,最终换来刑事判决。台湾彰化一名女子因在社群平台发布限时动态,指控一名女性介入感情并以带侮辱、歧视意味的字眼公开羞辱,还附上对方照片,遭对方提告后被法院认定构成加重诽谤,判处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内容,事件发生在去年8月。被告得知侄女与闺蜜之间因感情问题闹不愉快后,使用个人Instagram与脸书账号发布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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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文内容以粗鄙言语指称对方“睡闺蜜男友”,并加码写下带贬抑意味的句子,同时公开张贴当事人照片,使其亲友圈得以辨识与浏览。

被害女子事后报警提告。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否认由自己发文,辩称贴文是侄女使用其账号时所发布,试图将责任推给侄女。不过,侄女出庭作证时明确表示从未使用姑姑的账号发文。被害人也提出相关证据,指被告事后曾传讯息要求她向侄女道歉,法院据此认为被告为实际发文者,相关抗辩难以采信。

彰化地方法院审理指出,被告因亲属间的感情纠纷而在网络公开发文“公审”,内容涉及私德,与公共利益无关,却足以贬损他人名誉与社会评价。

法院也提到,被告在案发后否认犯行,且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最终依加重诽谤罪判处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新台币4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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