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一宗涉师生关系的妨害性自主案件近日有判决出炉。根据女生小雨(化名)的指控,她在国中时期与一名已婚老师阿儒(化名)外出活动后,被对方以“避雨”等理由带往汽车旅馆并发生越轨关系;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阿儒遭检方起诉。不过在案件审理期间,小雨不堪压力身亡。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宣判,因证据不足,判处阿儒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检方调查指事件发生在2022年6月23日中午。两人先相约用餐,随后到运动中心溜冰;当天下午活动结束时遇大雨,阿儒开车载小雨到汽车旅馆,双方在房内发生关系。事后,小雨在校内辅导过程中提及相关经过,校方据此启动通报机制,案件随后进入侦办与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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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指出,小雨在案件审理进行期间,于隔年11月11日坠楼身亡。

庭审中,阿儒否认强制性交,主张双方属合意发生关系,并称过程中有关避孕与是否使用保险套等细节,双方有过讨论。他也提及小雨原本有精神健康状况,认为其轻生与本案无关。

《ETtoday新闻云》转述,小雨生前在警询及性平会访谈中表示,她基于对老师的信任才同意前往旅馆,但进入房间后对方的说法让她感到不适,过程中曾表达拒绝与推开,但未出现强烈反抗;她也提到自己当时有服用情绪相关药物,事后回想感到恶心与被侵犯,并对“对方已婚且其妻当时怀孕”等情节感到强烈冲击。报道亦称,事后老师仍曾再约她外出,她也曾赴约。

精神科医生在庭上说明,小雨并未对他明确表示“发生关系是遭强迫”,但在师生关系这类权力落差情境下,学生可能难以辨识自己是否在“讨好权威”的压力下作出表面同意的选择,因而出现自责与心理负担;医生认为,小雨后续选择提告,可能是希望为自己发声并认为相关行为不恰当。

法院综合双方证词与证据后指出,案发当下小雨并未明确表态,难以确认阿儒是否明知小雨不愿意仍强行对她性侵。法院也提到,小雨当时与男友的讯息往来内容、以及她事后未即时求助或离开现场等情节,与一般遭性侵者试图脱离加害者的反应不尽相同。法官同时参考小雨日记等文字记录,认为其中描述“约会、发生关系”等内容,并未呈现遭强制性交的叙述。

判决也提及,小雨国中时期即有精神健康相关病史与轻生行为;而她坠楼前在手机备忘录留下的文字,与其陈述、日记内容之间存在矛盾,且她也曾向校方人员提及其他遭遇,使得“其身亡是否与本案有关”难以在证据上建立明确因果关系。法院因此认定证据不足,判阿儒无罪,案件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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