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对年仅3岁的幼童施以骇人听闻的暴行,不仅持水管、木棍、皮带及衣架等多种凶器残酷虐打,甚至将毫无反抗能力的幼童浸入水中致其死亡,今日被高庭裁定谋杀罪成,判处最高刑罚——死刑!
高庭法官诺丽莎奥斯曼在宣判时严厉指出,尽管被告达万德拉古玛(33岁)已进入自辩阶段,但仍无法提出任何合理的辩解疑点。法官直言,此案情节极其严重,受害者仅是一名身形瘦小的3岁男童,被告的行为卑劣且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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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验尸报告与控状,这宗令人发指的虐杀案发生于2021年12月24日。被告在巴生圣淘沙花园的住家中,对幼童进行了长达数天的残酷折磨。法官形容,幼童在遭殴打后,甚至被拖进房间继续受虐,最后更被浸入水中,在绝望中死亡。
副检察司努鲁法拉在庭上揭露了更惊悚的细节:被告连续3天暴打男童,随后将男童头部浸入水桶中试图将其溺毙,在男童虚弱不堪时,又勒颈及疯狂咬噬其脖子和手臂,直至男童动弹不得才罢手。
更令人心碎的是,这一切暴行皆是在男童亲生母亲面前发生,导致母亲遭受终身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据悉,被告此前已有毒品及刑事案前科。
法官在宣判时强调,本案情节严重,任何刑罚都难以弥补被告的恶行,除绞刑外,再无其他刑罚足以与其行为相称。面对如此残忍的罪行,法庭判处被告绞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