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菜园木屋种植34棵大麻树”案今日尘埃落定!一对被控在木屋区非法栽种大麻的黄姓夫妇,因控方无法建立确凿的表面证据,今日在法庭被裁定3项罪名皆不成立,双双获准无罪释放,成功逃过终身监禁及鞭笞的严厉刑罚。
根据案情显示,现年39岁及33岁的两名男女被告,是于2022年7月27日早上8时15分左右,在西岸一带的菜园木屋被警方突击。当时,警方在现场分三处发现总计34棵疑似大麻的植物,分别为20棵、5棵及9棵,随后将两人逮捕归案并控上法庭。
两人原本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B(1)(a)条文下被控。根据该法令,任何涉及种植大麻的行为一旦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是终身监禁,并加鞭笞不少于6下。由于案情严重,此案在审讯期间一直备受司法界与本地社会的关注。
在今日的审讯中,被告辩护律师蔡小炜针对控方的证据提出强力质疑。法庭在听取了多名控方证人的供词及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法官裁定控方未能依据危险毒品法令第6B(4)条文,成功证明这两名被告与该批大麻树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或涉及非法种植。
法官最终援引刑事诉讼法典第173(f)(i)条文,裁定控方未能建立足以定罪的表面证据。这意味着两名被告无需进入自辩程序,即可当庭获释。随着法槌落下,这对饱受官司缠绕两年的夫妇终于重获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