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时由于高度恐慌,许多车主往往会在录制笔录时无意中“自掘坟墓”。知名律师刘韦廷近日在社交平台发出严厉提醒,在车祸现场必须时刻保持冷静,尤其有“三个字”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法律地雷,一旦写入笔录,原本清白的肇事责任极可能瞬间飙升至40%甚至更高!
刘律师指出,很多驾驶者在惊魂未定时,习惯性会向警方表示:“我没看到他”。在法律语境下,“没看到”这三个字极易被解读为“应注意而未注意”,即承认自己疏忽职守。他建议,与其说没看到,正确的描述方式应为:“我有减速并观察路况,但对方突然冲出,我虽采取紧急制动,但受惯性影响才发生碰撞。”他强调,这并非玩弄文字游戏,而是基于物理事实的权益保护。
此外,当被问及关键的车速问题时,许多车主会凭感觉乱猜。刘律师警告,不确定的速度千万别乱报,应礼貌回应:“我当时依照路段限速行驶,具体时速建议调阅行车记录仪进行科学厘清。”此举能避免因口误而被套上“超速”的罪名。
最令人警惕的是,现场有时会听到“反正你有保险,先签认次要责任”这类劝说。刘律师郑重提醒,绝对不能轻易答应!因为一旦在文件上认错,后续接踵而来的可能不仅是修车费,还包括医疗费、精神赔偿、休业损失,甚至是刑事诉讼。他直言:“保险公司只会赔钱,但无法替你洗清法律上的肇事责任。”
车祸现场的每一句供词都具有法律效力。律师呼吁车主,发生意外后应坚持“慎言”原则,在确定责任归属前不要盲目表态。警方的监控影像虽是物证,但当事人的口头叙述往往是判定责任比例的关键辅助证据。记住,不是你的责任,千万不能乱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