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子发票(e-Invoice)执行初期带来的冲击,财政部再度向国内中小微型企业(MSMEs)派发“定心丸”,承诺在长达一年的过渡期内,只要企业遵循既定指南,即使在操作上出现失误或数据输入错误,当局也绝不会开出罚单。
财政部是在昨日透过国会官网,书面回复实旦宾区国会议员张健仁的提问时发表上述立场。张健仁此前担忧,由于许多中小微企仍处于系统对接的摸索阶段,担心因无心之失而面临严厉惩处,因此询问政府是否能给予宽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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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轻企业的行政负担,财政部也宣布放宽多项技术性规定:
- 合并电子发票: 企业被允许为所有的业务活动与交易开具“合并电子发票”,无需为每一笔细小交易分别开单。
- 自开账单交易: 同样的,所有自开账单(Self-billed)交易也可采取合并方式处理。
- 简化描述栏: 企业在填写产品或服务描述时,只需提供简单的交易说明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已将今年1月1日启动的第四阶段落实期,设为更为宽松的12个月过渡期(即至今年12月31日止),相较于前几个阶段仅有的6个月宽限期,给予了企业更充足的调整空间。
财政部重申,只要企业展现出合规意愿并遵守基本指南,内陆税收局将采取通融态度,致力于协助企业转型而非课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