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端姑惹化医院今早戒备森严,法庭程序移师病房进行!

汝来土制炸弹案的63岁华裔被告杨福顺(译音),今日在病榻上被控持爆炸物及蓄意破坏等5项罪名,唯他坚决不认罪。法官最终裁定被告不获保释,案件择定于2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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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告涉及的爆炸物案件被列为高度危险,警方与医院方面今早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主控官及翻译员于今早9时45分在警车护送下抵达医院。提控程序于9时50分开始,期间发生了一段小插曲:当翻译员宣读第一项控状时,被告突然高喊“我无法呼吸”(I can’t breathe),导致程序一度中断20分钟。

在场候命的医疗团队立即为被告提供治疗。经过外科与精神科专科医生的会诊与评估,确认被告情况稳定后,提控程序才在10时15分恢复。

汝来警区主任佐哈里透露,被告面临的5项控状内容极度惊人:

  • 3项控状: 涉及《1958年腐蚀性物质、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3条文。被告被指在汝来Desa Palma公寓单位、停泊在Star Valley的一辆宝腾威拉轿车内,以及文丁甘榜巴当本那路旁,被搜出持有意图伤害他人的爆炸物。
  • 1项控状: 涉及同一法令第4条文,指被告在公寓停车场非法且恶意使用自制爆炸装置(IED)。
  • 1项控状: 涉及《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被告被控使用爆炸物蓄意破坏并导致一辆公共车辆受损。

尽管被告极力否认所有指控,但鉴于案情严重且具有高度社会风险,法官不准许其保外候审。今早各族媒体也闻风而至,守候在医院主要出入口,密切关注这宗轰动全马的土制炸弹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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