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在俱乐部聚赌而被控的4名华裔长者,案件昨日迎来转折。

而连突推事庭裁定,这4名平均年龄接近80岁的被告获准释放,但有关判决属于“释放但不代表无罪”(DNAA),法庭同时也下令归还所有被扣押的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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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名被告分别是郑文元(73岁)、廖开森(76岁)、古耀华(75岁)以及年届86岁高龄的胡一德。控状指出,他们被指于2025年1月31日下午5时许,在而连突某俱乐部参与公开聚赌,因而抵触了《1953年住家公开聚赌法令》第6(1)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聚赌罪名成立,最高可面临5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昨日在法庭上,代表律师黄紫彦成功为4名长者争取到释放令。尽管推事莫哈末阿菲达都最终宣判释放,但这属于程序上的放行,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无罪清白。此案由维斯瓦丽副检察司负责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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