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华裔男子因涉嫌贩运逾百克冰毒,9日被押往怡保推事庭面控。
在严厉的毒品法令下,被告一旦罪成,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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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锦祥(译音)今早现身法庭,通译员现场以粤语向他宣读控状。被告听取内容后点头示意明白,由于贩毒案涉及高庭审理权限,推事庭今日并未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2月4日下午3时55分左右,在怡保斗华依达曼花园(Taman Tawas Idaman)的一间住宅房间内,涉嫌贩运重达114克的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
被告此举已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在此条文下,唯一的刑罚是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法官裁定免除死刑,被告仍必须面对不少于12下的鞭刑。
本案推事为普妮塔,并由莫哈末祖卡奈副检察司负责检控。法庭将等待化学检验报告出炉后,再择定案件的过堂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