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冒险最终赔上性命,更令家属心碎的是,索偿官司也打输了!中国河南濮阳发生一起未成年少女坠楼悲剧,一名15岁张姓少女为了深夜溜出门与男友幽会,竟冒险从家中卧室窗户攀爬至消防走廊,结果失足坠楼身亡。
痛失爱女的父母事后怒不可遏,将女儿的丁姓男友及公寓物业管理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人民币(约18万5000令吉)。然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法律责任不能由情感主导,两名被告在法律上均不存在过错,最终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求。
根据中国媒体红星新闻引述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指出,这起意外发生在某日深夜。张姓少女与丁姓男友通过交友软体“探探”相识并陷入热恋,两人甚至曾有过同居经历。案发当晚,少女为了赴约,再次试图从卧室窗户翻越至大楼的消防走廊,不料过程中发生意外,直接从高处坠落当场香消玉殒。
当地警方经过勘查,排除了他杀可能,定性为意外坠楼事件。但死者父母无法接受这一结果,他们在庭上指控,丁姓男友曾多次诱导女儿通过这种极度危险的方式进出家门,且案发时丁男曾搭电梯到消防走廊查看,却未及时施救,应对女儿的死负责。同时,家属也质疑物业公司未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存在管理疏失。
面对指控,物业公司反驳称,涉案建筑的设计与施工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并无安全漏洞。更关键的是,物业方指出死者虽年仅15岁,但已踏入社会工作,理应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与风险判断能力;反观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能有效管教或制止女儿的高风险行为,才导致悲剧发生。
濮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指出,虽然对张家父母丧女之痛深表同情,但司法判决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同情而突破责任底线。法院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丁姓男友或物业公司的行为与少女坠楼有直接的法律因果关系,因此判定两被告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