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近日发生一宗令人唏嘘的争产案,一名患癌母亲至死未能换回女儿的陪伴,愤而立遗嘱将全数身家捐给慈济功德会,不留分文给骨肉。然而,法律在维护血缘权益上的刚性规定,却让这份“断绝关系”的遗嘱打了折扣,折射出情理法之间的难解困局。

故事的起点源于多年前的一场离异,叶姓妇人当年未争取抚养权,导致5岁女儿小茹(化名)流离失所,最终在育幼院长大,母女情分早在岁月中消磨殆尽。这种原生家庭的裂痕,往往在面临生老病死时被无限放大,成为日后对簿公堂的伏笔。

Advertisement

2020年,叶妇不幸确诊胃癌末期,生命倒数之际,她试图用金钱与温情修补这段破碎的关系。她不仅开出每月5万元新台币(约6700令吉)的生活费条件,更亲笔写信深情告白“想念你”,期盼女儿能陪伴走完最后一程。遗憾的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茹面对迟来的母爱选择了冷漠拒绝,表明不愿同住也不愿承担送终责任,任由母亲在友人照顾下离世。

早在2012年,叶妇因笃信宗教及感念友人恩情,便已立下遗嘱,载明身后所有现金、退休金及车辆全数捐赠给慈济,并特意注明“不留给女儿”。然而,讽刺的是,小茹虽口头表示无意继承,私底下却径自提领了母亲账户内的退休金与存款,迫使遗嘱执行人不得不诉诸法律,要求依遗嘱追讨款项。

法院审理后做出了折衷判决。法官认为,尽管遗嘱意愿明确,但内文中仅形容女儿“独立生存能力强”,并未举证其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母亲的行为,因此依法不能剥夺其继承权中的“特留分”(Compulsory Portion)。这显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即便亲情已逝,血缘赋予的财产权利依然难以被一纸遗嘱完全切断。

最终经核算,叶妇留下的282万新台币(约38万令吉)遗产,小茹依法仍可分得约104万新台币(约14万令吉),

上一则新闻年菜主角身价飙涨 每公斤冲破20令吉
下一侧新闻车祸索赔者大胜 保险公司不能“单方面”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