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正在调查323人,这些人涉嫌参与欺诈或充当钱骡,涉案总额超过1000万新元(约3500万令吉)。
新加坡警察部队今天发布公告,表示商业事务局联合七大警署于7月19日至8月1日期间,展开了一次为期两周的全岛执法行动,打击诈骗活动。
在行动中,共有216名男子和107名女子因涉嫌欺诈或充当钱骡而被调查,这些嫌犯年龄介于15岁至71岁。
公告指出,这323名嫌犯涉及超过1100起诈骗案件,主要类型包括假冒朋友诈骗、电子商务诈骗、网络爱情诈骗、投资诈骗和求职诈骗。这些案件导致受害者损失超过1000万新元。
目前,这些嫌犯因涉嫌欺诈、洗钱和无照提供付款服务正接受警方调查。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诈欺罪名成立者可被判处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
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洗钱罪名成立者可被判处最长10年监禁或最高50万新元(约175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付款服务法,无照经营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务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2万5000新元(约43万75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将严肃对待任何涉嫌诈骗的行为,违法者将依法受到严惩。同时,警方提醒公众,切勿将银行账户或电话号码提供给他人,以免卷入骗局,成为骗子的同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