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活节奏快,不少人通过相亲寻找另一半,但若缺乏真诚,相亲极易演变成法律纠纷。近日,中国一名苏姓女子通过婚介所安排与王姓男子初次约会,不料在消费了 8000 多元人民币(约 3.6 万元新台币/5300 令吉) 后,王男借口上厕所“人间蒸发”,导致苏女被迫买单。法律专家指出,此类行为已不仅是道德问题,更可能涉嫌违法。

  • 苏女与王男首次线下见面,选定在一家高档餐厅用餐。结账时发现,餐费总额高达 8000 多元。就在用餐即将结束时,王男声称“去趟洗手间”,随后便音讯全无。苏女多次拨打电话及发送信息均未获回应,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自行支付全额账单。事后,她因不满王男的行为,转而追究婚介所的责任。

针对苏女的困惑,多位律师给出了专业法律意见:

Advertisement

1. 婚介所是否需要赔偿?

  • 结论:一般不承担责任。 *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林斐然律师指出,婚介所的义务在于核实身份和促成见面。除非能证明婚介所与王男恶意串通(如“饭托”诈骗、诱导高消费分成),否则婚介所无需为会员的私人消费买单。

2. 王男的行为性质为何?

  • 民事层面:构成“不当得利”。 林律师认为,王男逃单导致本应由双方分担或其个人消费的部分由苏女承担,苏女有权起诉要求其返还相应费用。
  • 刑事层面:可能涉嫌诈骗。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肖应欢律师补充,若王男主观上具有逃费意图,且通过虚构事实(假装上厕所)导致苏女被迫支付餐费,此举已具备诈骗特征。如果王男是惯犯,恶意利用相亲名义“宰客”,情节严重者将触犯刑法。

律师建议,若遇到类似“相亲刺客”,受害者应采取以下行动:

  • 保留证据: 收集餐饮发票、点餐明细清单、支付凭证及聊天记录。
  • 寻求证人: 调取餐厅监控录像,并请现场服务人员作证。
  • 提起诉讼: 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上一则新闻大马女神化身印度西施 挑战低胸“蛇舞”狂扭水蛇腰
下一侧新闻第一名模惊现“纸片人”体态 零滤镜照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