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马尤诺斯就“扣押与出售令状”执行过程提出的指控,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的代表律师拿督奈尔作出严正反驳。他强调,有关执法行动完全是在法庭的直接监督下依法完成,嘉马的各项指责纯属子虚乌有。

奈尔今日通过文告澄清,此次执行行动是基于法庭正式签发的有效令状,并由法庭执达吏在助理注册官的指示下全权负责,绝非律师个人主导或任意妄为。他解释,启动此程序的最后手段,是因为对方在多次追讨下,仍拒不支付法庭裁定的6万6061令吉85仙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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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嘉马提出的几大质疑,奈尔逐一作出了法律层面的回应:

关于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 并非律师指挥: 当天随行的律师仅作为观察员在场,并未指挥或影响扣押过程。
  • 警方到场合规: 在民事案件执行中申请警察协助是合法且普遍的安排,旨在维持秩序及保障法庭官员安全,警方并未参与财物扣押。
  • 强制进入有据: 法律已授权在债务人不在场或不配合时强制进入。奈尔直言,若过程中产生损坏,其根源在于嘉马的持续不合作,而非执法失当。

关于财物所有权争议

针对嘉马事后提出的财物权属问题,奈尔驳斥称,执达吏在现场并无义务调查财物是否属于第三方。若有第三方声明拥有权,法律已有既定的“第三方介入程序”供争议方寻求解决。

奈尔指出,嘉马身为公众人物,其案件受到媒体关注并不会导致法庭命令失效。他警告,任何质疑或试图削弱法庭指示执行程序的言论,皆可能构成藐视法庭。

奈尔最后重申,此事的本质在于嘉马长期无视法庭判决,他强调法治精神的根基在于对法庭裁决的尊重与依法执行,呼吁各方停止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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