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1月30日对徐发启跨境武装电诈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
头目徐发启(绰号“徐老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骨干成员张龙龙被判无期徒刑;其余同伙罗玉军、习康强及刘世兵则分别被判处14年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没收财产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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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自2019年起,利用徐发启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势力,通过武装庇护与电信诈骗集团深度勾结。该团伙相继在当地兴建并运营多个诈骗园区,涉及非法诈骗金额高达11亿余人民币(约6.5亿令吉)。
调查揭露,该集团在提供武装保护期间手段残暴,伙同诈骗分子对不服从管理的受害者进行疯狂迫害,导致一死一轻伤的惨剧。此外,主犯徐发启还涉及结伙走私及贩卖毒品等严重罪行。
重庆五中院在裁决中指出,徐发启、张龙龙等5名被告的行为分别触犯了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及贩卖毒品罪等共6项罪名。法庭基于被告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及作案情节,依法作出上述严厉判决。
宣判当日,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在内共20余人到场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