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岁华裔销售员因与年仅13岁的未成年女网友进行视频性交流,并赠送情趣玩具予对方,今日在麻坡地庭俯首认罪,被判处入狱8个月。

被告凯文李利恩(译音)来自沙巴山打根。控状指出,他于去年12月的某天晚上,在麻坡新加望一处民宅内,与一名当时年仅13岁3个月的少女通过视频通话进行性交流。此举触犯了《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1(1)(a)条文,最高可面临3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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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者是于去年8月通过社交媒体结识。在交往期间,被告不仅邮寄情趣玩具给少女,还多次进行视频性交谈。直到少女的老师意外发现相关不雅视频后,迅速联系家长报警,才揭发这起案件。

被告代表律师郑明鋐在求情时表示,被告目前单身且是初犯,被捕后选择配合并自首,省却了法庭的审讯资源,且被告已深感悔悟,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然而,主控官阿米娜副检察司则反驳道,被告的行为已对受害者造成难以磨灭的身心创伤,必须予以严惩以儆效尤,同时也对社会大众起到警示作用。

法官莫哈末凯里在权衡案情后,裁定被告监禁8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此外,被告在服刑期间须接受心理辅导,且在刑满出狱后,仍须接受警方长达一年的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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