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7日发生的一宗挖掘机滑行撞塌棚屋,导致一名怀孕8个月妇女不幸流产的事故,涉案的61岁华裔司机今日在太平推事庭正式面控。被告当庭承认疏忽驾驶罪名,被判处最高上限的1万令吉罚款。
被告甘成志(译音)被控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即疏忽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在此条文下,违例者可被判罚款4000令吉至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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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推事普拉巴,被告选择俯首认罪。法官最终裁定其罚款1万令吉,若被告无法支付该笔款项,则须以6个月监禁代替。
这宗令人揪心的意外发生于1月17日下午约2时56分,地点位于新板甘榜遮拉邦再也。案发时,被告在完成当地一处民宅前的建筑工程后,正准备将挖掘机驶往下一个工地。不料,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该挖掘机竟突然自行往后倒退,猛力撞向附近的一间棚屋。
撞击导致棚屋的多根木柱应声断裂倒塌,不幸砸中当时正坐在家门前休息的22岁巫裔受害者努阿蒂拉。受害者当时身怀六甲,在紧急送院后证实腹中8个月大的胎儿已不幸夭折。
太平警区交通调查官祖莱尼警长负责此案的调查工作。虽然被告已接受法律制裁,但这起意外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的心理创伤与无法挽回的遗憾,依然令当地社群感到悲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