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屏东发生一宗令人发指的集体性侵案。一名王姓男子邀请女性友人到住处聚饮,竟趁对方不胜酒力在房内休息时,伙同另外两名男友人轮流实施性侵。尽管受害者在过程中惊恐哭喊,三人仍不肯罢手,直到女方男友拨通电话,这场梦魇才被迫中断。全案经最高法院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三名色狼终须入狱服刑。
根据判决书揭露,案发于2023年6月26日。王男当时邀约黄男、杨男以及女事主小琳(化名)在自家开趴狂欢。一行人彻夜对饮至翌日凌晨5时许,小琳因体力不支且带有醉意,便独自进入房间躺在床上小憩。
岂料,王、黄、杨三男在酒精催化下色心大起,竟趁小琳处于意识模糊且无法反抗的状态,集体冲入房内实施“捡尸”暴行。即便小琳在受害过程中竭力哭喊抗拒,三名丧心病狂的男子依然无动于衷,轮流对其施暴。就在暴行持续期间,小琳的男友正巧拨打其手机,三人才因作贼心虚悻悻然收手。
小琳在脱身后强忍崩溃情绪,在男友陪同下立即就医验伤并报警求助。尽管三名被告在侦讯期间矢口否认罪行,但检警根据采集到的关键证物及调查报告,依妨害性自主罪名将三人控上法庭。
屏东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依强制性交等罪名,分别判处王男8年、黄男9年10个月及杨男7年6个月有期徒刑。王男随后放弃上诉,入狱定谳;黄、杨二人则不服判决,上诉至高雄高等法院。高分院审理后认为原审量刑并无不当,予以驳回。
在最后阶段,杨男仍试图通过上诉逃避刑责,但最高法院近日裁定驳回其请求,全案至此尘埃落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