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控于三年前疏忽照顾寄养儿童,导致年仅3岁男童眼部受伤的妇女,今日在怡保地庭迎来了法律清白。法官在审阅所有证供后,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场获准释放并退还保释金。被告在闻判后激动落泪,直言坚信公义终得伸张。

法官艾努莎琳在宣读判词时指出,经过对控辩双方证人证言、呈堂证物及结案陈词的全面审核,法庭认为辩方成功在案件中挑起合理疑点。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法庭宣判撤销对48岁被告诺丽扎的控罪,并指示退还其早前缴纳的5000令吉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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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诺丽扎被指于2023年7月24日,在怡保布特拉柏迈II花园的一处住所内,对当时3岁的邻居孩子慕哈阿巴斯亚丁缺乏适当的监督与照顾,进而导致孩子眼部受创。此案曾因男童母亲在社交媒体上的公开控诉而引发网民热议,该母亲当时宣称孩子不仅眼部受伤,更因创伤性打击而出现语言发展迟缓。

被告因此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3(1)条文下被控。该条文涉及疏忽照顾儿童,一旦罪成,最高可面临5年监禁或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辩方律师莫哈末加沙里在庭外向媒体透露,被告诺丽扎本身是三名孩子的母亲,生活极其不易。她于5年前被确诊患有肾病,因体力和健康状况无法从事高强度工作,多年来仅靠帮邻居代看孩子维持微薄生计,而案中的受害者正是其中之一。

在法庭外,诺丽扎接受访问时数度哽咽,表示对判决结果心存感激。她透露,在面对指控的这段黑暗时期,她每天凌晨3时都会起身祈祷,寻求心理慰藉与力量。她重申自己非常疼爱孩子,一直以来都将邻居的孩子视如己出,绝无伤害之心,并坚信法律最终能洗脱她的不白之冤。

本案自2025年3月开审以来,共传召了8名控方证人及2名辩方证人出庭。随着今日的判决,这起缠绕被告三年的虐童疑云正式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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