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将至,很多老板都会选个吉日才开工。除了初一、初二是法定公假外,如果老板决定初三、初四继续关门谢客,员工不用上班,那这几天的假可以用员工的年假(Annual Leave)来抵扣吗?

针对这个老板圈和打工人圈都在热议的话题,劳工部给出了斩钉截铁的答案:❌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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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谁决定的休假,谁买单!

劳工部明确指出,公司在非公假期间不开门营业,属于老板的个人决定,并非员工旷工或请假。因此,这种情况下公司无权强制扣除员工的年假。

  • 强制扣假 = 违法: 如果公司在员工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硬扣年假,一旦被举报,公司将面临法律责任及赔偿。
  • 工资怎么算? * 初一、初二(法定假日): 员工不上班。若被要求加班,老板需支付 3倍工资
    • 初三、初四(非假日期): 只要老板决定不开门,既不可以扣薪水,也不可以扣年假

【给老板的建议】如何“合法”处理春节长假?

如果你是老板,确实希望全公司统一休假并扣除年假,该怎么做才稳妥?

  1. 事先沟通并书面同意: 提前发出通知书,并获得全体员工签名同意⚠️ 注意: 劳工部最近的案例显示,即便有签名,若被判定为“变相强迫”,依然可能被判违法。
  2. 最安全的方式: 鼓励员工自愿申请。让员工自行填写年假申请表,确保“主权”在员工手中,这才是法律上的“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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