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刘镇东指出,每月出入新加坡达8次或以上的马来西亚公民,将被视为在国外工作并每周往返,从而可能被取消关爱援助金(STR)的资格。
此前,有马劳申诉原为STR受惠者,但今年当局以其平均每月频繁进出新加坡超过4次为由,取消其援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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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镇东在面子书上解释,这类情况会在第31项不获批代码(Kod Alasan 31)下标注为“未获批准”,即申请人或其配偶被认定为在国外居住、工作或求学。
他进一步说明,内陆税收局为区分临时出行与在国外居住或工作的情况,设定了标准:每月出入新加坡1至7次仍视为合理事务,如医疗、紧急情况、短期工作或家庭事务;若每月8次或以上,则通常被认定为大部分时间在国外。
刘镇东强调,政府有责任确保援助公平分配,只给予真正居住在国内、符合条件的公民。他指出,审核过程中会参考多方资料,包括移民局的数据,以防范漏洞。
他也表示,政府重视民众反馈,并对上诉持开放态度。例如,有马来西亚公民因本地工作需求频繁往返新加坡,可以向税收局提出申诉。受影响者可在2026年全年任何时间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