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马“人走茶凉”并不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内陆税收局(LHDN)数据显示,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已故纳税人所拖欠的所得税总额竟超过3亿7000万令吉,这笔庞大的欠款如今已成为继承人必须面对的法律义务。
根据《每日新闻》引用的官方统计,欠税高峰出现在2019年,当时有2万2455名逝者拖欠共1亿8230万令吉。随后的2020年至2022年期间,虽然人数有所波动,但拖欠总额依然惊人,反映出许多纳税人在离世前并未结清税务账目。
法律层面早已明文规定,“父债子还”在税务世界是强制性的。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4条文,税收局有权向逝者的合法代表或遗产管理人征收其生前欠下的税款,计算截止日期为逝者去世当日。若家属拒绝配合,税收局可援引同一法令第106条文,正式入禀法庭提起民事诉讼。
针对追讨程序,内陆税收局前总执行长拿督莫哈末尼宗曾说明,当局会先发出正式信函通知遗产管理人。唯有在穷尽所有法律追查手段,仍无法锁定合法代表或财产管理人时,税收局才会考虑在观察期后撤销相关欠税记录。
除了世俗法律,宗教层面亦对此达成共识。全国伊斯兰宗教事务理事会(MKI)商讨委员会主席拿督诺嘉杜指出,逝者欠下的税务被视为生前债务,继承人有道德与宗教义务利用遗产来优先偿还。
森美兰州前宗教司拿督莫哈末尤索夫也进一步提醒,清理债务是继承遗产的先决条件。家属必须确保逝者生前的债务——包括所得税及高等教育基金(PTPTN)贷学金等已全数缴清,剩余的资产才能正式进行合法分配与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