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宗医疗纠纷案近日有裁定结果。一名女子因不满拔除智齿过程不顺,向牙医求偿20万元精神抚慰金,惟法院审理后认定医师并无过失,裁定驳回其诉求。
根据判决内容,患者小清(化名)于2024年4月期间,两度前往高雄市一间牙医诊所求诊,希望拔除智齿。首次治疗未能完成拔牙,第二次回诊时,医师评估后建议采取削骨方式处理,但历时约1个半小时仍未成功拔除。事后,小清出现嘴角溃疡及右上颚后牙区疼痛等不适。
小清随后转往另一家牙医诊所,仅用数秒便完成拔牙,让她认为先前疗程存在问题,遂对原诊所医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针对指控,涉案医师指出,小清的智齿因生长位置与角度特殊,拔除难度较高,已事先向患者说明风险,并取得同意。治疗过程中,院方亦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使用凡士林减轻嘴角摩擦不适,全程依照医疗常规操作。医师强调,患者离院时外观并无明显伤势,对口腔内不适亦未即时反映。
法院审理时,参考医疗鉴定意见指出,尽管首次诊所未完成拔牙,但治疗过程中并未发现违反专业规范或疏失情形。至于第二间诊所顺利完成疗程,仅能证明不同医师采取不同处理方式,无法据此推定前一名医师存在过失。
法官认为,涉案医师已履行应有的医疗照护与说明义务,亦未发现故意或重大过失,难认构成医疗契约不履行或不法侵害患者健康权益,因此判定小清的求偿主张欠缺依据,裁定驳回。本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