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妇女陷入假官员诈骗,损失超过110万元(约347万6061令吉)。这笔巨款在转出后仅数小时内,通过复杂的渠道迅速被提取,并且在大马多个自动提款机被取走。新加坡与马来西亚警方联合合作展开调查,最终逮捕了两名涉嫌提取赃款的大马男子,并在今日对其提起控诉。

警方昨晚发布的文告指出,受害者共有3人,分别遭遇不同的假官员诈骗案件。四名年龄介于24岁至30岁的嫌犯——其中包括3名男性和1名女性——因涉及这3起案件被捕,并于今日受到控告。所有涉案人员均为大马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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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宗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110万元。根据《新明日报》了解,受害者是一名来自新加坡的妇女。警方于去年10月22日接到这名受害者的报案,称自己遭遇冒充官员的诈骗,导致损失超过110万元。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款项在转账后的几个小时内,已经通过多个大马自动提款机被提取,并涉嫌洗钱。

反诈骗指挥处与大马商业罪案调查部展开广泛调查后,确认两名涉案男子——一名24岁男子与一名30岁男子的身份。两人在昨天(20日)被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这两名男子涉嫌协助诈骗集团,利用钱骡名下的提款卡,在自动提款机提取现金,并将钱交给身份不明的人。

其中一名嫌犯,30岁的刘伟祥,被控于去年10月期间,在新加坡或其他地点,通过YouTrip系统非法获取他人账户权限,允许自己在大马的自动提款机提取现金,违反了滥用电脑法令。另一名嫌犯莫哈末苏非安也被控在同一时间与刘伟祥及其他不明人士合作,非法获取他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并在自动提款机上提取现金,同样触犯滥用电脑法令。

警方在文告中强调,随着越来越多的大马人被利用协助诈骗集团,警方已采取严格措施处理此类案件,特别是那些向诈骗集团提供黄金、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人。警方还指出,自去年12月30日起,涉及诈骗的罪犯将面临严厉的鞭刑处罚。诈骗主犯、团伙成员和招募者将被处以6至24下鞭刑,而协助洗钱或提供SIM卡、Singpass资料等便利的涉案人员,也可能被判处最多12下鞭刑。

警方表示,任何涉及钱骡犯罪的人员,无论是否正在接受调查,都可能面临银行服务和手机通讯订阅服务的限制,以防止进一步助长诈骗活动。

与此同时,警方还揭露了另一名28岁的大马男子,他假扮调查官,前往新加坡向诈骗案受害者当面收取5万元(约15万8001令吉)。警方透露,受害者在本月19日接到自称汇丰银行员工的电话,称其信用卡出现未经授权的交易。当受害者否认拥有该信用卡后,电话被转接至“金管局”,并被告知自己涉及洗钱案件。随后,受害者被指示从银行提取5万元现金,并在同一天将钱交给一名冒充调查官的男子。该男子随后被警方逮捕,并在兀兰关卡处落网。初步调查显示,这名男子很可能是受到跨国诈骗集团的指派,负责从受害者手中收取现金并交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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