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台湾女网红命案的马来西亚知名艺人黄明志,今日因涉及拥毒案件出庭应讯。主控官在庭上提出修订与追加控状,指黄明志不仅涉嫌持有毒品,也被加控拥有Sildenafil,俗称“伟哥”。

根据我国法令,西地那非被列为受管制药物,必须在医生建议与监督下使用,未经许可持有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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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志今日面对两项控状,并对所有指控表示不认罪。推事阿蒂卡随后将案件择定于今年3月5日再度过堂。

在第一项控状中,主控官修改了原先指称的毒品种类。控方指黄明志于10月22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吉隆坡某酒店客房内,拥有1.57克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为新增控状,指黄明志在同一时间及地点,持有0.78克西地那非,抵触1952年毒药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第32(2)条文下被判刑。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件背景源自10月22日下午约1时40分,在吉隆坡某酒店客房内揭发的台湾女网红谢侑芯猝死事件。根据黄明志向警方录取的口供,他当时发现谢侑芯在浴缸内昏迷,曾尝试进行心肺复苏急救但未果,随后紧急召唤救护车。他声称,两人当时是在酒店内讨论一项影片拍摄计划。

警方接获通报到场后,在房内起获约9颗蓝色、疑似摇头丸的药丸,而黄明志的初步尿检结果,对4种毒品呈阳性反应。

黄明志于10月24日首次被控两项罪名,包括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拥有毒品)及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并获准以4000令吉保释,案件原订12月18日过堂。

随后,黄明志于去年12月22日因吸毒指控再度出庭,但因尿液检测结果呈阴性,最终获推事庭判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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