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已婚女子小花(化名)多次背离婚姻,与网友及男大学生小王单独过夜并发生性关系,甚至怀上小王的孩子。丈夫阿明(化名)发现小花与小王不仅进行裸体视讯,还互传暧昧及色情讯息后,愤而向法院提告,求偿150万元(约合22,500令吉)。
据判决书,阿明与小花于2012年结婚,但婚姻遭小花屡次破坏。阿明指出,小王明知小花已有配偶,却于2023年2至3月多次单独约会、进行裸体视讯、传送暧昧信息,最终导致怀孕。小花甚至与男大学生相约进行多人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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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过程中,小花与小王辩称已与阿明达成和解,并依和解条款赔偿损害。阿明则主张配偶权受侵害、精神痛苦,并提供户籍謄本、LINE对话记录及医院手术同意书作为证据。
法官认为,和解契约合法成立,双方应受其约束,即便一方因此受不利结果,也不得事后反悔或重新主张权利。依据LINE记录显示,阿明早在2023年3月15日即知晓侵权行为,且于3月22日与小花达成“不离婚协议”,小花也履行了赔偿义务。因此,法院认定,小花与小王已依和解条款赔偿阿明损害,他不得再就同一事实请求侵权赔偿。
最终,法院驳回阿明的赔偿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