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近日审结一起震惊社会的家庭偷拍案。一名已婚男子因在住家内偷拍女性洗澡画面,最终身分被揭穿,受害者竟是与其同住的嫂嫂。案件因一项极具辨识度的身体特征曝光而水落石出,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4个月,案件正式定谳。

意外翻手机 揭开不堪秘密
案情显示,被告(化名阿伟)与妻子及其兄嫂长期同住一处。2023年6月,其妻子在查看丈夫手机时,无意中发现一段女性赤裸沐浴的影像。画面中出现的浴室陈设,与家中环境高度相似,引起她强烈不安,遂将影片私下交由嫂嫂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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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嫂在观看后当场确认,影片中的女子正是自己。原因在于画面中清楚拍到右手无名指缺损的细节,与她本人的生理特征完全一致,且拍摄地点正是她日常使用的浴室。这一发现令她情绪崩溃,随即报警处理。

辩称来源不明 法院不采信
调查过程中,被告否认偷拍行为,辩称相关影片系自网络色情平台下载,与本人无关。然而,法官勘验后指出,影片画面连续自然、无剪接痕迹,明显为实地拍摄,非网络流传内容;加上被告供词反覆,与客观证据不符,其说法难以采信。

司法机关进一步查明,被告早已预谋,在嫂嫂使用的浴室暗中设置拍摄装置,长时间记录其私密活动,行为已构成严重侵权。

亲属关系下犯案 法官严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身为家庭成员,理应尊重基本界线,却利用同住便利偷拍亲属隐私,不仅侵犯性隐私权,也严重破坏家庭伦理与居住安全,情节不可宽贷。

最终,法院依“窃录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4个月,准予易科罚金,并裁定没收所有违法影像。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高等法院审酌后认为原判量刑适当,驳回上诉,全案就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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