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影金像奖风波持续发酵。继早前至少4部被视为符合资格的香港电影,未被列入“年度香港正式公映电影片目”后,外界再发现本届金像奖已悄然取消“最佳亚洲华语电影”奖项,意味今年来自中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的华语作品,将全面缺席竞逐。面对传媒查询,主办单位仅以“无回应”作答,引发更多揣测。

创办于1982年的香港电影金像奖,一直被视为香港影坛年度盛事,历年来除设有多个“香港电影”奖项外,亦曾长期设立开放给亚洲地区的华语电影奖项,让不同地区的优秀作品参与角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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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过往惯例,大会每年公布的“年度香港正式公映电影片目”,除列出合资格的香港电影外,亦会在附录中收录符合条件的亚洲华语电影,供金像奖选民投票。然而,有影评平台在去年12月初发现,金像奖最新公布的评选规则中,已不见“最佳亚洲华语电影”相关条文,显示该奖项已被移除。

根据上届规则,亚洲华语电影须至少由一家亚洲注册制作公司或香港注册发行公司参与,且电影对白中华语比例须达到五成以上,方具参赛资格。

回顾金像奖奖项沿革,2002年曾设立“最佳亚洲电影”,首届得奖作品为日本动画《神隐少女》。2012年奖项调整为“最佳两岸华语电影”,限定中国与台湾作品参赛,首届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夺得。至2020年,奖项再度扩展为“最佳亚洲华语电影”,纳入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作品,并于2024年起将入围名额由3部增至5部。近两届得主皆为台湾电影,分别是《老狐狸》及《周处除三害》。

除奖项设置出现变化外,本届金像奖的年度公映片目同样引发争议。《不赦之罪》《送院途中》等多部被业界视为符合资格的香港电影,未被列入官方名单,令影坛与影迷议论纷纷。

由于金像奖采用业内人士投票制度,并不设公开提名机制,年度片目如何产生,向来缺乏透明说明,仅列出基本参赛门槛与“香港电影”的定义。

回顾2023年,纪录片《给十九岁的我》曾因拍摄伦理争议,出品方公开表态希望退选,但金像奖协会当时回应称,金像奖并无退出机制,凡符合公映及入围条件的作品,皆会自动纳入候选名单。

至于今次多部作品“消失”的情况,据悉并未在内部会议中作出充分讨论。去年10月流传的内部参考名单仍包含相关片名,金像奖副主席文隽亦曾于去年12月25日在个人YouTube频道回顾年度电影时提及《不赦之罪》《送院途中》,惟相关内容目前已无法搜寻。

消息指出,大会于今年1月7日更新内部年度公映电影名单,相关作品随即被移除。同样未被纳入名单的《今天应该很高兴》于15日正式上映,导演杨永光回应称,对相关情况并不清楚。

资深电影人田启文则在电台节目中表示,仍在观察事件发展,并直言不希望类似不透明的情况反复出现,否则只会加深外界对金像奖公信力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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