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侵害配偶权案件。一名公司负责人阿劲(化名)明知小华(化名)已婚,却仍展开猛烈追求,两人发展婚外情并多次发生性关系。随着判决出炉,两人的亲密LINE对话内容也被曝光,法院最终判决阿劲赔偿新台币8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明知已婚仍积极追求
判决显示,小华2022年结婚,婚姻持续中。阿劲于2024年12月25日认识小华时,明知其婚姻状况,仍展开猛烈追求,对小华说出“这么早就~结婚”等挑逗语句。随后两人一起吃饭、出国,并发生5次性行为,已超越一般男女交友的界限。
LINE对话成性行为证据
法院调查LINE对话,发现阿劲主动接送、频繁邀约,并在对话中出现明显性暗示:“对啊,以后多多帮妳抓2下”“只有那天妳在身边睡最好”等语句,显示双方有同枕共眠。对话中阿劲还询问“上次没有很开心舒服吗?”“如果能怀孕不是会更好吗?”小华则回应“没有戴还是怕怕的”“可是你不是结扎吗”“下次还是要拔出来”,确认性行为确实发生。
阿劲还替小华订好机票,传讯“去回机票都帮妳订好了”“这样我们有一天比较自在”,甚至说“想就近照顾妳”“可以直接知道和你一起生活会不会有问题”,互动明显超越普通朋友关系。
法院判决
阿劲辩称配偶权非宪法保障,且小华婚姻不幸福,认为未侵害配偶权,对话记录和照片也不能证明是他本人。但法院认定,阿劲明知小华婚姻仍存续,却仍发展不正当亲密关系并多次发生性行为,构成重大侵害,驳回其辩解,判赔80万元精神慰抚金,全案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