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车祸存在欺诈因素,怡保高等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去年批准一名摩托车骑士获得保险公司赔偿120万令吉的判决。
怡保高等法院法官阿都华合莫哈末指出,地方法院在审判时忽略了原告拉威对事故的陈述。警方的摄像证据显示,原告的摩托车后部并未在事故中受损,地方法院因此作出了错误的判断。
原告拉威声称,2016年10月17日傍晚6时30分,他在怡隆公路57公里处被古那南驾驶的车撞击,导致他受重伤,包括下半身瘫痪。
拉威在事发90天后作出报案,古那南则在9个月后才报案。拉威在诉讼中称,当时他的摩托车被其他车子从后方撞击,但医疗报告显示他当时是独自一人,并且是在湿滑的路面上跌倒。
阿都华合莫哈末在批准保险公司上诉时指出,有证据显示拉威在事发时也饮酒,但地方法院法官没有考虑这一点。
他说,警方的报告也显示,原告对事故的陈述可能存在伪造。
在审判过程中,司机古那南和车主耶苏史迪芬并未被传召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