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马华裔男子因携带电子烟及未完税香烟入境新加坡,企图转售牟利,在兀兰关卡遭执法人员查获,当场落网。
25岁的被告朱奕龙(人名译音)于1月7日认罪,承认一项进口仿制烟草产品罪及一项走私未完税香烟罪,被判坐牢14周,并罚款3000新元(约9450令吉)。
《海峡时报》报道,案件发生于2025年8月24日,当时执法人员在检查其随身物品时发现异常。朱奕龙的背包内藏有171包香烟,夹克内另有20包,其摩哆上还藏匿9包香烟,总重量约3.3公斤,涉及逃税额1964新元(约6186令吉)。执法人员同时在其身上搜出10个一次性电子烟。
庭上资料显示,被告为大马公民,在新加坡工作,长期每日往返新山与新加坡。由于跨境频繁,他开始受朋友委托代购马来西亚香烟,随后决定自行转售以赚取额外收入。
调查显示,他通常在马来西亚关卡附近购入香烟,再以每包8新元(约25令吉20仙)转卖给朋友,每包可赚取约2新元(约6令吉30仙)。至于一次性电子烟,则从新山KSL购物中心的供应商取得,并在新加坡以每个约9.5新元(约30令吉)售出,相关获利未在庭上披露。
根据新加坡法律,进口仿制烟草产品最高可判监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万新元,或两者兼施;走私未完税香烟则可面对不少于逃税额15倍的罚款、最高3年监禁,或同时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