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岁警员涉嫌以虚假说辞误导一名华裔女子,声称可协助处理其弟弟名下的多张警方罚单,结果遭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庭,被告对指控表示不认罪。

被告为44岁的巫裔男子阿旺阿兹占,今早在北海法庭面对提控。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4年6月12日,在威南高渊一家银行内,以欺诈方式向一名53岁华裔女子作出不实陈述,谎称可协助解决其49岁弟弟名下4张总额850令吉的警方罚单,并指只需支付620令吉作为“解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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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上述说法促使事主将620令吉转账至被告的银行户头,惟被告当时明知有关陈述并不属实。

被告因此在《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诈)下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此案由反贪会主控官诺阿祖拉及努娜芝哈杜副检察司主控,被告未委任代表律师。

控方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包括每月一次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以及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被告随后以需负担妻子、3名子女及一名患癌弟弟的生活开销为由,向法庭申请降低保释金数额。

法官祖哈兹米最终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并维持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案件订于2月9日再度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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