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宗涉及亲子关系认定的案件在台湾新北市作出判决,法院裁定一名男子与其名下登记的女童不存在父女关系,理由是女方多次未配合亲子鉴定,亦未能提出任何证明血缘关系的证据。

根据判决内容,阿明(化名)于2022年4月透过网络结识一名女子,双方仅发生一次性关系,并未共同生活。其后,女子告知自己怀孕并产下一名女婴,声称孩子为阿明所生。阿明当时未多加怀疑,前往户政事务所为女婴办理认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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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阿明因得知女方在相关期间仍与其他异性交往,逐渐对亲子关系产生疑虑,多次提出进行亲子鉴定的要求,但均遭女方以各种理由拒绝。

去年3月17日,阿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不存在亲子关系。案件审理期间,女方曾要求阿明暂时撤回诉讼,并承诺配合进行亲子鉴定。阿明撤诉后,女方随即失联,拒绝再度会面,也未履行进行鉴定的承诺。

阿明主张,若其确为生父,女方无须刻意回避见面及科学鉴定,其行为足以佐证双方并无亲子关系。

法院审理过程中,曾两度安排三人前往调查局进行血缘鉴定,惟仅阿明依约出席,女方及女童均未现身。据悉,女方另涉其他案件遭通缉,行踪不明。

法官认为,女方在无正当理由下刻意规避亲子鉴定,又未提出任何证据证明父女关系,依法可推定男方主张成立,遂于去年12月31日判决阿明与该名女婴之间的亲子关系不存在,本案仍可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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