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塑料袋制造公司及其3名华裔董事,因拖欠销售税及逾期未缴税而遭关税局罚款,总额高达9万7965令吉13仙,今日在甲市爱极乐地庭认罪并被判罚款。
被告包括77岁的黄炳金、48岁的黄高彬、70岁的林美华(人名皆译音),以及公司Super Plastic Enterprise私人有限公司。三人均与对方存在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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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记录显示,他们承认在2024年1月3日、3月1日及5月1日,未能缴付逾期销售税,包括:
- 2023年10月至11月应缴税额3万0797令吉97仙及罚款1万4319令吉20仙;
-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应缴税额2万8180令吉18仙及罚款1万5272令吉08仙;
- 2024年2月至3月罚款9395令吉70仙。
因未在规定日期缴付税款,三人触犯2018年销售税法令第26(9)条文,该条文规定,一旦罪成,可处5万令吉以下罚款、3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兼施。
在未聘请律师情况下,黄高彬代表三人向法庭求情,表示公司已停止营运,请求法庭宽罚。
最终,推事拉惹诺阿迪拉裁定,每名被告每项控状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一个月监禁代替。同时,被告必须偿还所欠销售税及相关罚款。
本案由甲州关税局检控官莫哈末阿兹哈哈比主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