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岁的马来西亚青年为赚取外快,受聘在新加坡两处电子烟仓库从事包装与整理工作,结果触法被捕,最终被判监禁41周。
据英文媒体《星报》报道,新加坡卫生科学局执法人员于去年7月11日突击检查碧山一座工业大厦内的仓库时,当场发现并逮捕这名华裔青年张俊强(译音),他随后于7月14日被正式控上法庭。
被告面对4项“为贩售目的而持有电子烟及其零件”的指控,并在昨日承认其中两项罪名,法官判处他坐牢41周,其余控状则在量刑时一并纳入考量。
庭审资料显示,执法人员展开行动时,被告独自在碧山仓库内,负责按照指示包装订单。现场共起获1万7955支电子烟及2万9522件相关零件。
进一步调查中,执法人员在检查被告手机后,发现另一个位于乌美3道工业区的仓库地址,并在其车内搜出该仓库的钥匙。同日下午约4时20分,执法人员前往该地点展开第二次突击行动,再度查获5564支电子烟及1万3412件零件。
控方指出,被告原本在新山一间手机店担任销售助理,该店同时也售卖电子烟,月薪约6000令吉。他在2024年7月结识一名顾客,并于同年4月被对方询问,是否愿意到新加坡从事电子烟包装工作,日薪100新元(约316令吉)。庭审文件中将该名雇主称为“约翰”。
被告自去年5月起,每周为“约翰”工作两天,职责包括包装电子烟产品、将包裹交给送货司机、接收新货、为两处仓库补货,偶尔还需在碧山与乌美仓库之间运送电子烟及零件。
主审法官苏凯斯勒指出,基于遏止非法电子烟活动的考量,案件必须判处监禁,以起阻吓作用。
根据新加坡相关法律,每一项涉及贩卖或分销电子烟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新元、监禁最长6个月,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