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弑母杀兄的17岁少年案件今日再度过堂,被告透过家人与义务律师表达心愿,希望能在2月11日下一次过堂时、即农历新年前夕,与年幼的弟弟见面相聚。
今日庭审中,被告的叔叔与婶婶皆到庭旁听。由于仍未取得两名死者的完整剖验及毒理报告,推事奥斯曼决定将案件展延至2月11日再讯。
鉴于被告尚未成年,法庭依法不开放庭审,媒体及公众不得入内。庭后,被告的义务律师法兰西斯向媒体透露,被告今日精神与身体状况稳定,情绪相对平稳。
他说,被告多次询问弟弟的近况,并坦言十分思念家人,尤其希望能在新年前与弟弟见上一面。律师也指出,目前被告的弟弟由其母亲的家属负责照顾。
此外,法兰西斯也披露,被告今日主动提出,希望能补考去年错过的大马教育文凭考试。由于案件发生后局势混乱,当时并未顾及学业,如今被告重新表达完成学业的意愿。
这起案件发生于去年6月,地点在马六甲武吉南眉一带。根据首两项控状,被告被指于2025年6月12日清晨约5时至5时30分,在慕迪雅拉花园一间住宅内,蓄意致死51岁的母亲文秋燕及21岁的兄长林文恺,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若未被判死刑,仍须接受不少于12下鞭刑。
被告同时被控在同一时间与地点,以折叠刀严重致伤13岁的弟弟,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该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