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冲突开车撞人”事件有新进展。涉嫌在大道收费站驾车撞伤医生的西餐餐饮业者,今日在法庭面控持危险武器伤人罪,不过被告当庭否认指控。
32岁的许伟益(译音)今早被警方押往大山脚推事庭应讯。应被告要求,法庭安排通译员以中文宣读控状内容。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5年12月28日晚上约11时30分,在槟州威中北赖收费站第3条RFID通道,涉嫌驾驶轿车撞击一名32岁的男子A.威纳斯洛卡纳坦,蓄意造成对方受伤,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即持危险武器致伤他人。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数项刑罚并罚。
控方由副检察司希蒂诺阿玛莉亚代表,向法庭建议将被告的保释金定为8000令吉。
辩方律师C.哈里普拉萨德拉奥在求情时指出,被告已婚,育有一名年逾一岁的孩子,目前从事西餐餐饮生意,月收入约1500至2000令吉。他强调,被告在2025年12月29日被捕并延扣期间,全程配合警方调查。
律师也指出,此案最初是在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下展开调查,但最终改以第324条文提控,加上被告在大山脚拥有固定住址,因此请求法庭给予较低数额的保释金。
推事努鲁拉希达在聆听双方陈词后,裁定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展期至3月4日再度过堂,以提交相关医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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