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江苏盐城高三学生张俊豪在骑电动单车上学途中,遭邻居王某桂驾驶汽车从身后故意撞倒。张俊豪随后陷入昏迷,长达14个月后于2025年7月29日不幸离世。

1月5日,张俊豪的家属透露,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桂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表示:“左盼右盼,终于等到了出结果的这一天!张俊豪终于可以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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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法院认定王某桂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

事发时,张俊豪正备战高考,家与学校相距约10分钟路程,他每日骑电动单车上学。2024年5月29日,36岁的王某桂从身后驾车撞向张俊豪,导致其重伤入院抢救,并最终因脑死亡持续昏迷至次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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