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今日宣布,政府同意为年营业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企业,额外延长电子发票(e-Invoice)落实的过渡期一年,让相关企业有更充裕时间完成准备工作。
这项决定意味著,原本设定的6个月宽限期将延长至1年,在过渡期间,企业不会面对任何罚款或执法行动,新的全面落实日期将顺延至2027年1月1日。
安华在首相署常月集会上发表新年献词时直言,电子发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面对不少挑战,尤其是部分中小企业在系统、人力与成本方面,尚未具备全面落实的条件。
他说,政府在推动数码化与税务改革的同时,也必须正视企业的现实处境。“电子发票是一项重要改革,我们希望国家向数码化迈进,但在执行层面,一些企业确实还没准备好。”
他指出,不少业者反映,引入电子发票系统涉及软硬体、培训及营运成本,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商家造成压力,因此政府决定给予更长的缓冲期,避免改革在短期内加重企业负担。
安华强调,这次展延并不代表政策方向改变,而是为了确保电子发票制度能在更成熟、平稳的情况下全面落实。
此前,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阿布达立曾指出,电子发票制度已于今年1月1日进入第四阶段,预计约有13万名纳税人纳入实施范围。当时当局原本仅提供为期6个月的宽限期,并允许企业开具合并式电子发票,协助逐步过渡。
随着政府最新宣布延长过渡期,相关企业将获得更长时间调整内部系统、降低合规压力,也为电子发票制度的全面推行争取更稳健的落地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