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今日宣布,政府决定再次展延电子发票(e-Invoice)实施期限,原定于今年1月1日落实、涉及年营业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商家的措施,将延后一年执行。
安华在首相署发表新年献词时表示,政府在聆听商界意见后,注意到不少中小企业反映电子发票落实将进一步推高营运成本,因此决定调整原定时间表,暂缓推行“第4阶段”电子发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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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政府希望透过这项展延,让相关商家拥有更充裕的准备时间,以完善系统、培训人力及调整内部流程,避免在经济压力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增加商家的负担。
安华强调,电子发票仍是政府推动数码化与提升税务效率的重要改革方向,但在执行过程中,政府将继续采取务实与循序渐进的方式,确保政策落实不会对商家造成过度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