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KPDNHEP)局长丽丽丝莎斯琳达今晚发布文告指出,一名新加坡籍男子涉嫌在油站以非现金方式加油,而未经过身份验证,油站明显违反现有法令,向外国注册车辆售卖津贴油。相关当局已决定对该事件展开严密调查。

她表示,依照现有法令,油站不得将津贴油售予外籍车辆。该油站已违反了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12A条文和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此事件发生在1月2日晚上10时36分,地点位于古来一带。调查人员根据民众通过投诉系统提供的信息展开调查,并确认事件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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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油站交易记录,涉案司机只加注了一部分汽油后便停止加油。调查人员已经提取了油站的监控视频,作为进一步调查的依据。

丽丽丝莎斯琳达还指出,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若罪名成立,涉案者可能面临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若是重犯,罚款可高达300万令吉,监禁期可延长至5年,或两者兼施。如案件涉及公司,最高罚款可达到200万令吉,重犯则最高可罚500万令吉。

她还呼吁民众若发现类似可疑情况,可通过WhatsApp(019-848 8000)、热线(1800-886-800)、电邮([email protected])或手机应用“KPDN Ez ADU”向该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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