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旦跨年庆祝活动期间,因在公共场所随意丢弃垃圾而被执法人员当场开出违例通知的42人,接下来将被带上推事庭面对控状,成为新修正法律生效后的首批被提控者。

随着《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修正)法令》正式落实,这批被点名的“垃圾虫”将直接在该法令下受审。大马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首席执行员卡立莫哈末向《每日新闻》指出,当局早前已在多个跨年热点地区部署执法人员,包括武吉免登一带,全程监控人潮密集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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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执法行动采取明暗并行方式,部分人员身穿制服,部分则以便衣执行任务,以提高取证成功率与执法成效。凡是涉及乱丢垃圾的案件,关键证据包括清楚显示违法行为的视频或照片,内容须能辨识涉案者正在丢弃垃圾、垃圾的种类,以及现场取得的个人身分资料。

卡立莫哈末解释,法令中所界定的“小型垃圾”范围相当广泛,涵盖糖果或食品包装纸、烟蒂、纸巾、塑料制品、矿泉水瓶以及饮料罐等,都是执法重点对象。

他也指出,目前我国尚未设立类似环境专门法庭,因此相关案件将一律交由推事庭审理。不过,当局将依据新修正法令下的程序进行提控,以加快案件处理速度,并借此向社会传达明确警示。

据悉,在跨年夜的执法行动中,共有42人被发现乱扔垃圾,其中24人为本地公民,其余18宗涉及外籍人士,当中还包括2名未成年人。这批人士也因此成为法令生效后的首波执法对象。

根据相关条文,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介于2000令吉至1万令吉之间,并须履行最长12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卡立莫哈末补充,依据法令第77A条文,法庭可指示违法者执行多种社区服务,包括清扫街道、清理沟渠、打扫公共厕所、拾捡垃圾或清除公共场所的蜘蛛网等。所有社会服务时数须在6个月内完成,且执行期间,违法者必须穿着印有“社区服务令”字样的绿色特别背心。

他也呼吁公众积极协助执法,当局欢迎民众拍摄乱丢垃圾的行为作为证据,并通过SWCorp官方WhatsApp(013-210 7472)或公共投诉管理系统作出举报,但前提是举报者需愿意在必要时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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