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0人殴砍2人”案件今日在新山地庭与推事庭同步开庭,6名涉案华裔男子面临持械严重致伤、持械骚动及蓄意破坏等多项罪名。
被告分别为41岁崔顺财、30岁苏杜祥、36岁苏世信、21岁陈深棋、26岁叶世宏及29岁潘金豪(人名均译音)。他们今早被警方带往新山第一地庭时,全都拉高衣领遮挡面容,试图避免被拍摄。
控状指出,去年12月27日凌晨约3时30分,6人于新山茂奥斯汀花园的HABIB餐馆前,以刀、电击枪、塑料椅及铁条袭击28岁男子罗春永(译音),导致其多处严重受伤,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若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0年,并可处罚款或鞭笞。被告均不认罪。
主控官建议每名被告缴付1万5000令吉保释金,获准保外候审,但被告律师求情称部分被告收入不稳定、无业,且需赡养父母或照顾妻儿,要求减轻保释金。地庭法官最终裁定每人以1万令吉保释,同时需提供一名我国公民担保、交出护照,并每月到指定警局报到。
随后,被告被带往第一推事庭,面对持械骚动罪名。控状指出,事发当晚同样地点,6人使用刀与椅子制造骚动,触犯刑事法典第148条文,罪成最高可判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推事纳比拉允准每名被告以3500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定于2月3日再开庭。
警方早前透露,事件源于债务纠纷,但当晚伤者并非欠债者本人,而是陪同朋友前往谈判,过程中发生误会遭围殴,造成多处重伤。警方随后逮捕12名华裔男子及1名越南籍女子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