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黄姓男子,平日与被害女童父亲称兄道弟,却对年仅12岁的女童心怀不轨,私下甚至变态地以“老婆”相称。2022年暑假,黄男得知女童因病独自在家养病,竟假借“好心送便当”的名义强行进入其家中实施性侵,完全无视女童的哭喊与拒绝。
女童因担心破坏父亲与黄男的交情,且害怕说出真相后不被信任,选择在恐惧中隐忍长达一年多。直到2023年底,她才在与表妹谈心时情绪崩溃吐露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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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男在庭上矢口否认犯罪,辩称仅是单纯送餐。但法院根据多方证据判定其罪名成立:
- 证据一: 女童证词前后一致,提及受害经过时出现结巴、扣手等典型的创伤后应激反应。
- 证据二: 两人通讯软件(LINE)记录显示,黄男对女童的称呼异常亲昵,远超长辈界限。
- 证据三: 法院反驳了辩方“私处无新伤”的质疑,认定人体组织具有修复性,且受害人因“权势不对等”维持表面和平符合熟人性侵特征。
判决结果: 最高法院维持原判,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黄男 7年4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