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立新党表态,坚定支持砂拉越在婆罗洲州属土地、海床、地下资源及大陆架权利课题上的立场,并强调这些权利是马来西亚成立时的核心条件之一,绝非事后协商所得。

立新党主席拿督斯里杰菲里吉丁岸博士指出,相关权利并不是联邦政府的“给予”,更不是可随时收回的政治妥协,而是受到宪法保障、任何国会法令都无法单方面剥夺的永久性权利。

Advertisement

他强调,沙巴当年同意加入马来西亚,正是建立在这些明确且不可动摇的权利基础之上。

“这些权利是沙巴加入马来西亚的前提条件,不是联邦的恩赐,也不是可以随意撤回的让步。”他说。

杰菲里指出,沙巴的立场有清晰而牢固的法律与历史依据,包括《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政府间委员会报告,以及联邦宪法本身。这些文件皆明确承认沙巴是马来西亚的平等伙伴,并对其领土及相关资源享有完整主权。

他强调,这些权利早在马来西亚日之前就已存在,而且从未有任何全民公投或沙巴州立法议会通过决议,同意放弃这些权利。

杰菲里也回顾历史指出,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生效之前,沙巴一直全面行使对石油与天然气资源的主权,包括直接与国际公司签署勘探与开采合约。

“当时沙巴自行制定12.5%的石油税率,无需向联邦政府请示,因为依据沙巴土地法令第24条,以及联邦宪法所列明的州属事务范围,这些资源本来就属于沙巴,也理应持续属于沙巴。”

他进一步强调,任何联邦法令都不能凌驾于宪法所保障的州属土地与资源权利之上,并援引联邦宪法第2条文指出,凡涉及州界或州属权利的更改,必须获得州立法议会及统治者会议的同意。

他也直言,《石油发展法令》的合法性至今仍存在重大争议,因为该法令并未获得沙巴州政府的同意。

“沙巴与砂拉越同属婆罗洲,我们命运相连。当砂拉越在这些根本性课题上发声时,沙巴不能只是附和,而必须坚定站在一起。”

杰菲里最后强调,两州在相关课题上的协调合作并非挑衅中央政府,而是对人民的责任,也是防止联邦权力过度集中的必要制衡。

上一则新闻男子为“补回”赌场输的钱 竟偷走赌客包包及现金
下一侧新闻关宝慧甜喊“华哥”为老公 真相曝光引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