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涉嫌危险驾驶并走私香烟的32岁华裔休旅车司机,今日在法庭面控时不认罪,并被准许以1万5000令吉保释。案件定于明年2月6日过堂。
被告罗俊豪(音译),一名电召车司机,今日出庭时坐轮椅,他面临四项指控,包括因危险驾驶导致车祸致3人死亡,以及涉嫌走私香烟。
根据控状,事件发生于今年10月11日早上11时45分,当时罗俊豪驾驶丰田Fortuner休旅车,在士乃—迪沙鲁大道(E22)第56公里处失控,撞上其他车辆,造成三名男子死亡。死者分别为21岁的莫哈末哈菲占、20岁的法兹里扎尔和19岁的莫哈末阿都卡立。罗俊豪被控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能面临最高10年监禁及5万令吉罚款。
此外,被告还面临第四项控罪,指控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车内藏有24箱(共4800条)市值3894令吉的走私香烟。此行为涉嫌违反1967年关税法令135(1)(d)条文,若罪成,被告可能面临20倍关税金额或5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阿尤建议每项控状设定2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但被告的律师K.沙拉瓦南对此提出反对。律师向法庭求情称,被告因车祸受伤,仍在等待腿部手术,且目前无法工作。他还表示,被告有一名姐姐和哥哥,以及一位每月收入2000令吉的母亲。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并要求一名担保人。案件将于明年2月6日继续审理,届时提交相关文件。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10月11日,罗俊豪驾驶的休旅车载有走私香烟,途中失控冲入反方向车道,与另一辆休旅车发生碰撞后,再与一辆轿车相撞,最终在路中间起火,导致3人死亡,2人重伤。死者均为成年男子,其中3名死者为轿车的司机和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