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女士今年9月20日在浦东前滩太古里LV门店购买了一双价值9250元的LOUS露跟运动鞋。仅一周后,首次穿鞋步行10分钟,她便发现双脚脚背出现多处破皮、红肿。
徐女士多次就伤情联系门店,要求退货并赔偿治疗费,但门店仅同意更换鞋子。她指出,购买时销售并未提醒“新鞋需穿袜子磨合”,事发后对方甚至表示“可能是你的皮肤比一般人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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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持续恶化,直到10月22日徐女士前往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检查,被告知需通过整形手术治疗疤痕。后续她在上海交大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医生表示疤痕无法完全去除。
LV官网工作人员回应,新鞋材质较硬,初次穿着建议配袜子磨合,但未在商品说明中标明。门店和品牌均坚持“已使用产品不退不换”,双方目前仍未达成一致。
徐女士表示,将继续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