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就福建莆田“12岁女童被虐致死案”作出再审宣判,认定原判对生父量刑明显偏轻,依法改判。女童生父刘江(化名)所犯故意伤害罪,刑期由原本的5年大幅提高至13年,并与虐待罪合并执行,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该判决为终审,即日起生效。

此前,继母许金花已因同案被判死刑,并在今年11月的二审中维持原判。案件细节曝光后引发社会强烈震动,代理律师直言,在查看女童遗体照片时“几乎无法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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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综合报道,年仅12岁的受害女童琪琪(化名)长期遭受生父刘江与继母许金花的严重虐待,于2023年12月22日死亡。案发时,琪琪体重仅约40斤,身体极度消瘦,身上布满新旧伤痕。

法院查明,在生命的最后阶段,琪琪曾被继母关在厕所内长达17天。死亡当天,自早上7时40分起,她在被限制行动的情况下,先后遭到多次殴打,累计达13次,直至下午出现抽搐症状,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法医鉴定指出,琪琪的死亡系在严重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叠加外伤及感染、长期饥饿和寒冷等因素,导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

庭审过程中披露的细节令人发指。根据生母白女士及代理律师陈述,琪琪10个脚趾中,有5个被针直接刺穿,其中部分伤害系生父刘江亲手造成。更令人震惊的是,琪琪的嘴巴曾被人为缝合,共缝8针。

生母白女士在庭审结束后,双手捧着女儿的遗像痛哭。她表示,刘江在法庭上的落泪并非出于悔恨,而是源于恐惧。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刘江始终否认故意伤害指控,将主要责任推给继母,甚至辩称捆绑孩子属于当地“较为激烈的管教方式”,试图将虐待行为合理化。

法院调取的聊天记录及一审判决书显示,刘江在案发前早已知晓女儿身上的伤势,却从未加以制止。相反,在继母告知已将琪琪捆绑后,刘江仍持棍回家,对已被束缚的女童实施殴打。

聊天记录中,刘江甚至回复继母称:“这个星期五下午,把她捆起来,就给她饿两天。”此外,他还多次协助继母网购泻药,数量高达1600片,并用于逼迫琪琪服用。

案件一审时,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虐待罪判处继母许金花死刑;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生父刘江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判决公布后,双方均提起上诉。福建省高院在二审中维持对许金花的死刑判决,并明确指出刘江量刑明显畸轻,随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

在此次再审中,福建高院当庭改判刘江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3年,维持虐待罪1年的原判,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代理律师表示,该再审判决已属终审裁定,被告不再享有上诉权利。

对于改判结果,琪琪生母的代理律师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白女士则透露,后续将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并表示若获得赔偿,将以女儿琪琪的名义把相关款项捐赠社会,希望让这笔钱产生更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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