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来自菲律宾的女子因非法滞留新加坡多年,近日在法庭上承认违反移民法令的控状,分别被判处监禁和罚款。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其中一位女子已经在新加坡非法居留超过34年。

72岁的弗洛德利扎(Flordeliza M Cordeta)于1989年10月27日获得工作准证,成为一名女佣。然而,由于雇主未按规定缴纳人头税,她的准证在1991年7月30日被取消。但弗洛德利扎并没有按规定离境,反而继续非法滞留新加坡长达34年4个月又5天,直到今年12月5日才向移民与关卡局自首。她最终被判处6个月监禁,并需支付3000元(约9510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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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被告,49岁的乔安(Jo Ann Querabu Balbin),于2009年4月7日获得工作准证成为女佣。然而,由于雇主未缴人头税,她的准证在4月24日就被取消。乔安没有按照规定离境,而是继续非法逗留新加坡16年6个月又5天,直到今年12月4日才向当局自首。她同样被判处6个月监禁,并需支付2000元(约6340令吉)罚款。

在法庭上,控方要求判处两人最高6个月的监禁,并建议以罚款代替鞭刑。两名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并在求情时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恳求法官宽判。

移民与关卡局强调,逾期逗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惩罚会相应加重。发言人提醒,雇主和房东在聘用外籍员工或出租房屋之前,应核实员工或租户的合法身份,确保其准证有效。公众若发现涉及移民法的违规案件,应及时向当局举报。

此外,移民与关卡局还警告,窝藏或聘用非法外籍员工的行为,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最高24个月监禁以及不超过6000元(约1万9020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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