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署副部长莫哈末哈尼质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谈及高庭驳回纳吉居家服刑申请的裁决时,误解了联邦宪法第42条款的真正含义。沙菲宜曾表示,高庭的裁决削弱了马来统治者的权力,试图改变联邦宪法中的特赦条款,莫哈末哈尼对此表示反对。

在今日的声明中,莫哈末哈尼指出,沙菲宜故意忽视宪法第42条款中的关键字“建议”(advice),而将其误用为“讨论”(discuss),这对宪法的解释是不准确的。他强调,宪法明确指出,赦免权必须依照特赦局的建议来行使,而非仅仅通过讨论。

Advertisement

“沙菲宜应该理解,宪法第42条款的语言非常明确,特赦权必须依据特赦局的建议行使,而不是根据个人的理解或主观判断。”莫哈末哈尼补充道。

他还表示,尽管沙菲宜可能对高庭的判决感到失望,但他认为,这样的言论同样会令许多人感到失望,尤其是在法律界。

沙菲宜此前指出,高庭的判决削弱了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在赦免囚犯问题上的全面权力,并认为该判决意味着国家元首在未经与特赦局商讨之前,无法独立决定是否赦免囚犯。对此,莫哈末哈尼则认为,沙菲宜的解释有误,应更加严谨解读宪法条文。

上一则新闻经过两天的沉寂 杨美盈祝各界圣诞快乐
下一侧新闻台湾台东6.1级强震 多地震感强烈